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意见
(景府办字[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市企业管理协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 市总工会 市企业家协会 市企业管理协会
二OO六年一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
劳动法》,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力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就我市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市的劳动合同制度基本建立,为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和规范的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依法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增强了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但是,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劳动合同内容和签订程序不规范、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合同期限短期化、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覆盖面小,劳动合同管理手段和方式落后,监管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导致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纠纷不断,以至劳动争议持续上升,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社会政治的安定。
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做好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合理流动和劳动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充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促进劳动关系良好运行以及预防、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条件。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