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等15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巩固和深化煤矿、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民爆器材、特种设备、“三线”交越、燃气梭式窑、学校(幼儿园)、旅游等15个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按照“各项整治牵头单位不变,部门责任不变,工作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变”的原则和各项整治要向“安全许可、综合治理,科技兴安、综合利用,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延伸的要求,在上年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
烟花爆竹安全:认真贯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严格经营、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继续突出“三个基本条件”的落实,凡是安全通道不畅、有毒易燃材料装修、窗户堵塞密闭的公众聚集和公共娱乐场所,要果断关闭整顿。注重农村防火安全,加强重点火灾隐患单位的督查督办。坚决实施《江西省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加大对非法经营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场所、加油站、网吧、歌舞厅和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的整治力度。
道路交通安全:继续治理超载、超限,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辆违法从事客运业务。继续抓好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加强对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深化责任保险、GPS和清理脱钩三大措施,大力实施“一二三工程”和交通安全“五进”活动,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水上交通安全: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四客一危”船舶,依法取缔非法渡口和非法船舶载客行为,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非法滩涂造船行为。
非煤矿山安全:配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资源源头管理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制定和实施深化整治方案。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006年6月30日之前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要依法关闭。要按照控制总量、集约经营的原则,推进非煤矿山规划布局工作,大力推广中深孔爆破等先进技术,不断提升非煤矿山企业规模和办矿水平。
危险化学品安全:深入抓好“五整顿、四关闭”,开展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活动。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各地要确定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的搬迁方案,按计划实施。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以及今年3月31日之前未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之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要依法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