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年度控制目标
1、认真制定全市“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到全市“十一.五”总体规划之中。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设置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并与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一起纳入统计指标体系,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2、对安全生产工作绩效实施量化考核。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数确保不突破省安委会下达我市84个指标的控制数,力争控制在省下达指标的85%以内。各县(市、区)含市高新开发区、市陶瓷科技园以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控制指标,由市安委会分别下达。各县(市、区)要将下达的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并签订责任状,作为评价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奖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二)奏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
1、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社会人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
2、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按照赣府厅发[2006]6号文件的规定,2006年为“安全生产培训年”,分层次做好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同时,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和安全专家的作用。上半年,组建市安全生产协会。
(三)打好两个攻坚战,扭转煤矿安全的严峻局面
切实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五整顿、四关闭”两个攻坚战,在瓦斯治理方面,坚决贯彻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规定,强力推进 “先抽后采”。现有高瓦斯矿井必须达到规定的抽放标准,否则不准开采生产。所有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并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做好煤矿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及其后续工作,对放松标准、盲目调高和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重新核定,并依法追究责任。坚决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同时,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严格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采取“三铁一过细”(即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过细的工作)的措施,按照炸毁井筒、拆除设备、推倒房屋和工棚、填平场地、剪断电源、放倒电线杆、没收杂木棍、遣散等六条标准和要求,把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活动的工作落在实处。非法采矿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认真排查整改煤矿事故隐患。所有煤矿都必须按照《特别规定》要求,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发挥群众安监员作用,加强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管理,严惩“三违”。明确治理隐患主要依靠煤矿企业的投入,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确保用于安全生产。通过上述工作,彻底扭转我市煤矿安全的严峻形势,促进煤矿安全的整体提升。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安全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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