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贷款目标任务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005年,我市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小额贷款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工作,全年安排担保基金1330万元,累计发放小额贷款 4824.5 万元,直接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1873人,带动其他人员就业 5779人,扶持再就业基地、劳动密集型企业5个,超额完成了当年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目标任务,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市小额贷款工作,继续扩大小额贷款发放规模,更好地促进就业再就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安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 [200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 2006 年度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贷款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望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协调力度,深入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筹措担保基金,确保到位。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对小额贷款要继续实行优先原则,落实安排贷款资金,缩短审批时限,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信贷支持。人民银行、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综合协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小额贷款工作,确保完成 2006年小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通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人行景市中心支行、景德镇银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