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工程项目的竣工备案情况;
9.商品房预售、销售情况;
10.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将建筑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11.执行建设部《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号令)、《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与时间安排
1.检查时间:本次执法检查安排在4月17日至26日进行。参检人员于4月16日下午报到,4月17日上午开会,下午分赴各市。
2.报到地点:郑州市金水路26号,河南宾馆1号楼1116号房间。宾馆总机:0371-63529888
3.检查接待:本次检查由组长单位带车;各检查组由各市建委接待并协调。
4.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在省建设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抽调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及省辖市有关局委的相关同志组成六个检查组,由组长单位和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参检,组长单位选派主管行政执法的负责人参加。
5.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 长:南阳市建委1人
成 员:平顶山市规划局1人、南阳市房管局1人、省建设厅1人
检查城市:郑州、洛阳、三门峡
第二组 组 长:漯河市建委1人
成 员:驻马店市规划局1人、信阳市房管局1人、省建设厅1人
检查城市:周口、商丘、开封
第三组 组 长:安阳市建委1人
成 员:周口市规划局1人、鹤壁市房管局1人、省建设厅1人
检查城市:焦作、新乡、济源
第四组 组 长:许昌市建委1人
成 员:洛阳市规划局1人、三门峡市房管局1人、省建设厅1人
检查城市:安阳、濮阳、鹤壁
第五组 组 长:焦作市建委1人
成 员:新乡市规划局1人、周口市建委1人、省建设厅1人
检查城市:漯河、驻马店、信阳
第六组 组 长:郑州市建委1人
成 员:商丘市规划局1人、漯河市房管局1人、省建设厅1人
检查城市:许昌、平顶山、南阳
三、检查的方法与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