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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市建设委员会的通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市建设委员会的通报
(蚌政〔2007〕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今年7月初,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实施“流域限批”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整改。各级各部门迅速投入到全市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之中,市建设委员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顾全大局,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八里沟垃圾山整治工作,克服了汛期水位高、施工期间高温多雨等困难,发扬了特别能战斗的作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平整垃圾场地27000平方米,复土20000余平方米,种植草皮3000平方米,敷设雨水管道1000米、污水管道1100米、污水渗透管道100米,建设雨污水检查井50座,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八里沟垃圾山整治任务,八里沟环境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国家和省环保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为全市环保“流域限批”解限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建设委员会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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