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节约会议、接待、差旅、通信等经费开支
严格执行财经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有关手续,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一是控制会议费开支。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原则上能用文件传达的就不用会议传达,能用电话传达的就不用文件传达。凡不涉及座谈交流、集中讨论和当面对接等内容的会议,一律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二是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严格制定并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严格审批,杜绝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加强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控制陪餐人数,司乘和工作人员一律安排工作餐。原则上不向来宾馈赠礼品,确需赠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按规范程序操作。三是控制差旅费开支。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凡报销差旅费均应填写“出差报销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核报手续,不合规定、与工作无关或超标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公务出差原则上提倡乘坐火车,确需乘坐飞机的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外出时间,减少公出费用。四是控制通信费开支。根据实际需要,正确选择电话、机要、挂号和普通邮件等通信方式。电话主要以联系公务为目的,减少公话私用,杜绝拨打声讯台;提倡实行话费总量控制,分解长途电话费指标,将电话费包干到人。
(六)节约其它能源资源
一是规范供暖、供气。加强采暖系统运行管理,改善管网系统调节能力,优化热源运行状况。目前仍实行自行供热的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实现集中供热。在未实现集中供热前,冬季供暖温度要控制在18摄氏度左右;推进食堂燃气灶改造,强化用气管理,切实降低燃气消耗。二是规范职工用餐。职工食堂要妥善处理垃圾,避免使用一次性厨具和餐具。职工用餐要按量取食,减少浪费。三是规范基建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精神,严格控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确需新建、改建、装修的,要厉行节约,从严核定用房面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规划、设计、施工方案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能降耗要求;建设中要尽量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加大在建项目节能监管,确保建筑节能施工达标。
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