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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方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动员社会力量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推动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五”时期形势与挑战

  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减轻了人口增长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为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人口问题仍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低增长率、高增长量”仍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口数量变化的主要特点。“十一五”期间,我省劳动人口总量、老年人口总量的高峰将相继到来,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等多重压力仍然存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较大,全省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任务更加艰巨。21世纪上半叶,我省将迎来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高峰。今后十几年,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仍将持续下去,尤其是城市面临着政策内的独生子女生育高峰;每年出生缺陷人口发生率预计在6‰左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压力;占75%以上的劳动年龄人口将持续多年,就业形势更加严峻;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8.04%,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社会保障面临更大压力;人口性别比徘徊在108.3至108.9之间,二孩和多孩出生性别比明显失衡,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流动迁移人口不断增加,给城市公共管理和区域性资源配置带来挑战;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发展呈现的复杂局面,不仅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难度,而且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龙江构成压力。

  目前一些地区对低生育水平盲目乐观,对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计划生育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人口安全预警机制尚未建立,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少数地方出现基层基础不牢、投入不足、机构不稳定现象,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群众传统的生育观念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一些群众对子女数量的需求与生育政策的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多数家庭还存在程度不同的性别偏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流产还没有彻底杜绝,出生性别比呈攀升趋势;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出生的独生子女陆续进入生育年龄,按现行生育政策规定,政策内生育水平将有所回升,对人口计划具有一定的冲击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现行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村(屯)计划生育服务员和信息员报酬不能妥善解决;基层特别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总体素质不高,服务水平较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备简陋,更新速度较慢,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满足不了群众生殖健康的需求,与以人为本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还有差距;部分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缺乏经常性的工作保障,信息不畅、管理不善、出生人口漏统漏报、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经常发生。

  面对机遇和挑战,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进一步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十一五”时期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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