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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失效]

  (三)做好主要副食品价格稳定工作。加强价格监管,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和价格举报集中的价格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及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集中清理针对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规范政府机关、市场监管机构、检查检疫机构的收费行为,取缔非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
  (一)各级政府要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地方城乡社会救助资金投入,满足低保家庭实际生活需求,使今年城市低保人均补差额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合理确定城市低保标准指标体系,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和动态补贴制度,建立贫困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城乡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要做好准备,必要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体实行定点、定量、定品种价格补贴。
  (二)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等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省属各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实行猪肉等副食品临时性价格补贴,以每人每天2.5元的标准补贴到食堂。对非贫困学生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的方式自行解决。
  五、完善猪肉储备体系
  要切实抓好国家猪肉储备政策的落实,维护副食品价格的稳定。建立省级和主销区大中城市猪肉储备制度,满足局部应急和保证节假日市场供应,确保猪肉市场稳定。对生猪存栏在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为建立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奠定基础。
  六、改进生猪等畜禽产品生产消费统计工作
  统计部门要做好产量与价格信息等方面的监测和信息预报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商务部门要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量的调查统计;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开展生猪产销情况、饲料加工企业产销情况调查和农户生猪饲养成本情况调查工作,进一步做好价格预测预警工作。突出做好生猪、猪肉、牛肉、羊肉、禽蛋、牛奶等主要副食品价格日监测和粮油肉蛋奶制品及餐饮业价格的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商品的市场供求、销售数量、库存情况和价格走势,做好粮食收购价格日监测报告工作,确保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价格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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