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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迎奥运道路和重点地区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三阶段:到2008年6月底,完成其他迎奥运道路和重点地区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五、责任分工

  迎奥运道路和重点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由市市容委牵头,具体负责组织道路整修和重点地区环境整治工程的指导、服务、协调、推动、督查、验收。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资金落实等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要对60条景观道路和20片重点地区中涉及本辖区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负全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细化方案,分解任务,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标准和时限完成,并负责综合整治后的管理。

  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承担任务的协调推动和督办落实,为各区做好服务。

  市建委负责规范整顿沿线建筑工地及拆迁后空地的环境,治理施工车辆撒漏污染,并负责清理各类违法占路,将占压人行道的各种设施全部移出。

  市市容委负责环境卫生清整、夜景灯光建设、建筑整修、绿化、户外广告及门脸牌匾治理的协调推动和督办落实。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对擅自破墙开门、破窗开门的进行封堵并恢复原貌,按照规划设计拆除道路两侧有碍观瞻的平房,实施楼房平改坡等工作。

  市市政公路局负责整修道路、桥梁、便道等设施。

  城投集团负责整修已经建成尚未验收交接的道路、桥梁、便道等设施。

  市公安交管局负责治理违章停放车辆,规范停车场秩序。

  市电力公司负责夜景灯光设施控制闸箱以下供电设施安装。

  市风貌办负责五大道地区综合整修和风貌保护区内道路的综合整修任务。

  市海河办负责意式风情区综合整修和海河综合开发改造范围内道路和风貌区的综合整修任务。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治理和废弃烟囱拆除等任务。

  天津站、小白楼、思源广场等地区的在建工程,分别由建设单位负责建筑整修与环境治理,达到工完、场净、景成。市建委和有关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上述地区环境治理工程的现场协调,推动落实。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完成环境秩序治理和整治过程的执法任务。

  整理道路公共设施,如报刊亭、修车亭、电话亭、存车管理亭、邮政信箱、座椅、自动售货机、阅刊栏等城市设施设置、管线切改入地等工作,由设施产权或使用单位分别负责,市建委、市市容委负责督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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