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石家庄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7〕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冬季来临,天干物燥,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急剧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十月份,福建、江苏等地分别发生了特别重大和较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市公安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石家庄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村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37人死亡,19人受伤;10月23日,江苏省吴江市横扇镇一羊毛衫整烫店发生较大火灾,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8万元;10月24日,我市桥东区石家庄市物通化轻建材市场发生火灾事故,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中。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
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违法工程、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三合一”建筑、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等易发生火灾事故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场所为重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性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