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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建设行业工会组织建设的通知

淮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建设行业工会组织建设的通知
(建工会〔2006〕69号)


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工会“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和“把农民工团结在工会周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根据市总工会的工作安排,结合建设行业的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建设行业工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工会会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建设行业工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所属单位的工会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
  二、各县区建委要积极与县区工会密切配合,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劳务企业、外地进淮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大力发展农民工会员,发展农民工会员应达到发展总数的60%,切实把广大农民工团结在各级工会周围。市建筑管理处要加大工作力度,把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作为考核企业管理水平的一项内容,作为企业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认真督促检查。今年要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新建工会组织15个,发展新会员2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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