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办〔2006〕53号)
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二、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市建管处、凤台县、毛集实验区等要组织对临街建筑施工脚手架等进行重点督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监控,整改不力的,依法按规定处理。
各县区、市园林处、市龙湖公园、市市政管理处等要强化风景区、公园内的游乐设施、市政设施的安全维护和洞山林场的森林防火安全防范,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
要加强对内部供电线路、危险易燃品及车辆等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的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