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07〕38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扩权县(市)建委局、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促进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在全省工程上的广泛应用,根据《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我省将组织2007年度“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工程、具有一定建设规模(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技术含量高、质量标准要求高、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中5项以上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某一项(子项)新技术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
(三)2008年底前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四)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作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