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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的通知
(冀建城〔2007〕44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今年6月份,省社科院向省政府上报了《解决石家庄市燃气市场混乱问题的建议》,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就全省燃气市场现状、存在问题及石家庄市的情况向省政府进行了汇报,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的措施,同时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建议省人大和省政府加快《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进程;二是建议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与省建设厅相应的燃气行业专门管理机构。我厅建议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肯定,郭庚茂省长批示要“切实履行政府职责,落实监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需要和城市安全。”付志方常务副省长批示“拟同意下一步工作措施。”为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做好燃气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燃气是十分重要的能源,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燃气的使用和发展,对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燃气又是一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不当将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近年来,随着燃气事业的快速发展,虽然市场逐步规范,但仍然存在擅自建站或手续不全投入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秩序不规范、燃气管网被违章建筑物压占等现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燃气市场秩序,严重侵犯了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对城市、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各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燃气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建立健全燃气管理机构,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机构和落实管理人员是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只有全省形成燃气管理网络,才能保证政令畅通,齐抓共管,确保燃气安全生产的新局面。鉴于目前我省各地燃气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的现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网络建设,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参照省厅做法尽快成立燃气管理办公室,为燃气安全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以加强燃气行业监管,确保燃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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