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厅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通知
(豫建党〔2007〕6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河南省建设厅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已经厅党组研究通过,并经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处室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落实具体责任人,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责任目标。
请厅直各单位依据厅责任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于4月20日前报分管厅领导和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纪检监察室,328房间)。
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目标完成情况将于年中进行一次检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
中共河南省建设厅党组
2007年4月12日
河南省建设厅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厅长 查 敏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传达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查 敏
分管领导:纪检组长 唐鸿艺
处室责任人: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培彬
2.厅党组对本厅及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年度内,厅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次以上,认真分析系统和厅直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查 敏
分管领导:纪检组长 唐鸿艺
3.按照目标具体、责任明确、职责相符的要求,制定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党组书记、厅长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实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工作,又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厅长 查 敏
分管领导:纪检组长 唐鸿艺
处室责任人: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培彬
4.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对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年中进行检查,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由厅级领导带队,责任制领导小组二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参加责任制专项工作督查、检查和考核。厅党组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及责任追究案件的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