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健全政策法规,为节能减排提供保证
  制定《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争取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出台后,尽快提请省人大制定《河北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逐步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组织编制《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补充《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配套图集等,编制完成《建筑节能施工监督导则》等。
  (八)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积极实施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实施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一是落实现有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今年年底以前,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必须按要求,对在城市范围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自备水源的)开征污水处理费。所有批准立项或核准及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设市城市、县城必须按要求,对在城市范围内产生垃圾的城市居民和外地进城人员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并统一按收费幅度的上限确定收费标准。二是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费收缴率。加快建立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的激励机制,将污水、垃圾处理费由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改为经营性收费,由污水、垃圾处理企业自管自用。以促进污水、垃圾处理费收缴率的提高。三是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和补偿机制。积极配合价格、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能够补偿污水、垃圾处理运营成本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原则,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对产生污水、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全面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促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加快建立有利于鼓励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源以及垃圾资源化的成本补偿与价格激励机制,推动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和垃圾的资源化。四是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节能改造增加成本情况的研究,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促进可再生资源利用、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及节能改造的经济激励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及节能改造步伐。
  (九)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保证节能减排目标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减排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市建设、规划、公用(城管)、房地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办法,分解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各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职责和分工,加强对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
  2、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将节能减排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每年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我们面临的资源形势及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标准,节约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宣传建筑节能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节能建筑的良好效果,曝光一批不认真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标准的工程项目。做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等宣传活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