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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文明办、河北省教育厅等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


  (五)完善教学计划,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落实教学计划。各施工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务实高效的教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包括时间安排、授课内容、培训方式、考勤管理及师资筹备等。新进入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的农民工,必须经过不少于8个课时的上岗常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安全生产、用工常识、维权常识等。对已持证上岗的农民工要做好分类统计,听取农民工培训意愿和建议;对无证农民工要根据本人实际操作技能和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有关要求,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以达到施工现场持证上岗的规定。

  农民工业余学校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格农民工听课考勤管理;要认真做好培训上课记录,包括授课时间、听课人员、教师和农民工反馈意见等;要建立详细完整的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人员设置情况、管理制度、师资情况、教学计划、音像资料、培训人员花名册、考试试卷保存等。努力做到组织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教学到位、管理到位,确保我省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健康持久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奖惩机制

  (一)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要本着勤俭节约、因地制宜、实用高效的原则,争取少花钱多办事,提高资金利用率。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费用,主要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负担,可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费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中列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国家农民工专项资金、国家防治艾滋病培训基金、“温暖工程”、“阳光工程”等各类社会公益性基金支持。要积极争取社会各届人力、物力的支援,争取更多志愿者加入师资和支教队伍,在保证培训教学的基础上努力降低成本,确保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要把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纳入建筑工程管理和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体系。凡符合创建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都必须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作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程质量验收等重要内容。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要作为企业资质考核、企业升级、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的必备条件。

  (三)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立、日常教学活动、教学培训质量、学员信息反馈等进行定期检查;要加强对本地区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数量、培训方式、培训效果、参训人数、企业用工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要定期组织开展农民工对业余学校培训情况的满意度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要注意及时总结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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