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贯彻实施《
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要坚持和完善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要建立和落实初信初访办理负责制,尽可能地将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解决在首访阶段;要加强信访的规范办理,认真落实信访转办件的办理工作,加大重复访和老上访户问题解决的力度,特别是今年以来连续造成集体访的问题。同时对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要积极稳妥地去解决。
(三)进一步完善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定期矛盾排查制度,坚持不稳定因素包案制度,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实行“四定一包”,即: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定期限、包稳定。增强就地化解矛盾、接处信访的能力。
(四)建立健全综治、信访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和有可能造成进一步事态扩大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予以妥善处置。要制定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处置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机制。要明确本单位的治安防控责任和落实防范重点。防范重点包括安全保卫、消防、保密的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等,时段包括常规节假日、敏感时期、治安案件高发期等;要明确并层层细化分解防范任务,责任到单位、部门和领导、具体负责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结合实际,最大限度地建立和改善报警系统,提高防范技术手段。要加强新建城市住宅区的技防、物防建设。配合市房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等部门制定《关于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将城市居民住宅技防、物防设施建设纳入住宅建设总体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三、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把平安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计划和目标之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部门及负责人责任制和安全保卫、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平安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做到立而议,议而实,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工作。要充分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平安淮南”的建设,形成平安为我,我为平安建设做贡献的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