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意见》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7]104号)
厅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意见
为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我厅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推动继续教育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根据省人事厅印发的《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密围绕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两大主要任务,大力开展有计划、分类别继续教育工作,大幅度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河北、建设“创新型机关”,提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得到全面加强,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重实效的继续教育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继续教育主体逐步到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继续教育对发展和创新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采取多形式、多内容的继续教育活动,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继续教育覆盖面达到85%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适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各单位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和推进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为中心工作和本职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分布、类别、层次、专业等特点,把继续教育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有机结合,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使继续教育更加个性化,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