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通报
(豫建城〔2007〕36号)
各省辖市、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根据各市上报的资料,现将我省县(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及费用征收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2006年建成的61个污水处理项目情况
(一)已基本达标处理的有10个:巩义、登封、新郑、新密、偃师、修武、义马、陕县、卢氏、灵宝。
(二)开始或正在进行菌种培养的有34个:平舆、中牟、辉县、荥阳、开封县、沁阳、柘城、永城、睢县、夏邑、民权、舞阳、临颖、鹿邑、淮阳、郸城、太康、沈丘、鲁山、郏县、宝丰、桐柏、内乡、西峡、镇平、方城、南召、嵩县、孟津、新安、宜阳、潢川、固始、襄城。
(三)完成联机调试,具备试运行条件的有以下10个:罗山、光山、确山、林州、浚县、淇县、武陟、博爱、栾川、泌阳。
(四)完成或进行单机调试的有以下7个:西平、正阳、汝南、新蔡、尉氏、通许、鄢陵。
二、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
据上报的统计资料,今年第一季度,全省105个县(市)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较好的有:商城、新县、荥阳、新密、中牟、林州、滑县、武陟、偃师、义马。对以上县(市)给予通报表扬。
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较好的有:商城、上蔡、汤阴、沁阳、修武、陕县、渑池、宝丰。对以上县(市)给予通报表扬。
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较差的有:杞县、宁陵、睢县、临颖、叶县、西华。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批评。
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较差的有:西平、遂平、荥阳、杞县、长葛、永城、柘城、扶沟、商水、淮阳、桐柏、社旗。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批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要认真贯彻省政府94号令,豫政办〔2006〕109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及收费的管理和指导。各市、县(市)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要及时核定和拨付,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二)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发挥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效益。
1.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要认真落实劳动岗位定员标准、成本核算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关键岗位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尽快使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2.完成联机调试,具备试运行条件的罗山、光山、确山、林州、浚县、淇县、武陟、博爱、栾川、泌阳等10个污水处理厂2007年5月30日之前须进行菌种培养,进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