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政办发明电[200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段时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防控禽流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松懈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方针,落实防控责任,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防控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免疫消毒和内防外堵工作,继续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准备,确保不出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畜产品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一号和二号通告精神,重点加强对个体屠宰户、农村集贸市场和城市社区市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证验物,实行划定区域、禽畜分开等严格的市场管理,严禁未经检疫的禽类及其产品上市销售,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确保畜产品安全。
三、进一步做好高危人群的防护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人感染禽流感的防治机制,严格落实对与禽类及禽类产品密切接触等高危人群的防护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向人间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