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核定2006年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核定2006年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日政办发明电[200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2006年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要认真核实小麦种植面积,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环节和具体核实方法进行。要将小麦种植面积按规定的程序、格式要求进行核实、公示、确定、统计,并按时逐级上报。
  三、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政府、管委要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有关数据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四、为切实做好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市农业局、财政局将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县的核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市里设立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市农业局电话:8816222;市财政局电话:8668052)。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