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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人口宏观调控力度超前落实2007年度人口指导计划的通知

  六、进一步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建立健全利益导向体系
  对农村和城镇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费,要按有关规定由区县统筹解决,通过金融机构以“直通车”的方式发放。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费随税走”的原则,落实好困难企业、改制企业、破产企业人员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全面推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做好各年度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摸底和所需资金的测算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发放,确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大力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全面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建立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奖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生活补助等制度,确保计划生育法定支出所需各项经费和农村计生主任工资报酬及时足额兑现,体现对计生家庭优先优惠的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七、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奖惩兑现
  各区县要认真按照签订的《2006-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四个“不动摇”。切实将人口问题摆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将人口指导计划纳入各地“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积极改进、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层层建立瞒报、漏报、错报人口出生情况有奖举报制度,对完不成责任指标、突破年度人口计划或发生行政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和调度,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分析、一通报,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07年度人口控制计划的圆满完成。

  附:2007年度分区县人口指导计划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2007年度分区县人口指导计划


┌───────┬────────┬────────┬─────────┬────────┐
│单位     │总人口(万人) │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人口性别比 │
│       │        │        │)        │        │
├───────┼────────┼────────┼─────────┼────────┤
│东港区    │68.9      │13       │6.5        │107       │
├───────┼────────┼────────┼─────────┼────────┤
│岚山区    │42.9      │13       │6.5        │107       │
├───────┼────────┼────────┼─────────┼────────┤
│莒县     │112.2      │13       │6.5        │107       │
├───────┼────────┼────────┼─────────┼────────┤
│五莲县    │52.3      │12.5      │6         │107       │
├───────┼────────┼────────┼─────────┼────────┤
│日照经济开发区│11.6      │15.5      │9.4        │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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