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6年度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开展节日肉品市场检查的通知
(日政办发明电[200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市政府决定于近日对2006年度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组织开展节日肉品市场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6年度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安排
(一)考核内容。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签订的生猪屠宰管理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日常监管工作情况。
(二)考核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被考核区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的工作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被考核区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文件、领导批示、计划总结、监管记录、专项整治等档案材料。
3.抽查企业。抽查部分定点屠宰场、流通企业、餐饮企业、集体伙食单位、农贸市场,了解生猪屠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主管部门监管落实情况。
4.组织暗访。检查组将对乡镇生猪屠宰管理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全面了解当地肉品安全状况和日常监管落实情况。
二、关于组织开展节日肉品市场大检查活动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肉品消费旺季,确保节日期间肉品市场供应与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把工作真正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屠宰场及肉品市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查处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劣质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杜绝无质量保证的肉品入市销售,确保节日市场稳定、群众消费安全。
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和工作组人员组成由市贸易办另行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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