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07〕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甬党〔2007〕15号)的精神,更好地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带来了许多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卫生条件,增进他们的健康素质,是新形势下卫生工作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各级政府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是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健康权益、统筹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二、全面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大外来务工人员中疾病监测力度,对来自疫区和疾病高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血吸虫病、疟疾、艾滋病监测,及时发现输入性传染源,阻断疾病传播。落实国家对血吸虫病、肺结核病、疟疾、麻风病减免治疗的政策,使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户籍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减免治疗待遇。外来务工人员中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在甬期间与本地户籍居民同样享受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并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严格加强管理。
(二)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发挥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社区责任医师、乡村医生网络的作用,收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信息,推广和落实现场建卡、电话语音催叫,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新入学入园儿童查验接种证等免疫规划管理措施,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疫规划建卡率和一类疫苗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儿童,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
(三)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督促有职业危害企业认真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为外来务工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对招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指导教育其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止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对有职业病症状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