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07〕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甬党〔2007〕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多年来,全市各地按照“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起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双向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工作取得了初步实效。但是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违法生育现象比较突出,外来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生育良好氛围
(一)积极推行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一册一卡”制度。及时分发计划生育宣传册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卡,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公开计划生育办事、办证和技术服务程序。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联谊会、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报道先进典型等形式,教育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依法规范生育行为。
(三)将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培训纳入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掌握劳动技能,提高防御疾病能力和生殖保健能力。
三、坚持多方协同,促进属地化有效管理
(一)完善管理体制,统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问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逐步形成管理联动、服务联同、维权联合、整治联手、信息联享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局面。各级政府要将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纳入综合执法检查范围,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接生、非法B超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