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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政办发明电[2007]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8日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鲁政办发明电〔2007〕5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联系实际,深刻认识做好“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制定相应的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的特点,组织力量充实一线,加大对超员、超载、超限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客货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把运输资质审查关,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参加“五一”黄金周期间的营运。从事客货运输的企业必须强化对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双班驾驶员、中途休息、夜间禁行等规定,禁止车辆带病上路运行、司机疲劳驾驶。公安、交通部门要对旅游景区周边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对安全设施不全的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抓紧设立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的安全管理。
  (二)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旅游、公安消防、建设、林业、质监、交通、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和各类风景区、公园、游乐园的安全管理,要督促各景区景点按照接待容量,根据接待条件,控制游览活动和高峰时段的游人总量,做好疏导工作,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汽车、游船等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餐饮业和旅游定点饭店卫生的监管,防止群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公安部门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种群体事故。
  (三)认真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和森林防火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批发市场、宾馆、饭店和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凡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业整改。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好野外用火,加强巡查和火种检查。各类扑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警,做到及时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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