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政办发明电[2007]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
公共卫生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落实防病除害、监督执法、应急处置等各项公共卫生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要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引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级卫生、教育、财政、食品药品监管、质检、工商、安监、发改、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解决公共卫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加大结核病、艾滋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力度,进一步突出流动人口、学校、建筑工地等人群聚集单位和场所等重点部位的防治。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免疫预防、监测报告、医疗救治等综合防治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要将结核病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传染病防治的重点,深入实施结核病防治年活动。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艾滋病的传播、蔓延。要依法实施免疫规划,确保国家免疫规划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筑牢免疫屏障,努力实现免疫目标。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