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建村〔2007〕98号)
各县区建委,毛集实验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局,委属各有关单位: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不断推进,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提高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
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216号)、《
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安徽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管[2005]3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体制
村镇建设指各乡镇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镇规划,以及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镇(乡)村企业,镇(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活动。国家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和利用原国有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
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成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村镇建设工程市场、质量、安全的统一管理与技术服务,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促进村镇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加大对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加强技术服务和工作指导,努力提高村镇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
二、明确职责,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向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农民自建住宅标准、通用设计图或标准设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