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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
(洪教法字[2007]05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企事办学校:
  2007年是教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为确保教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依据全省《2007年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全市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优化普法依法治理的内容、形式、载体、机制和效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努力提高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全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突出抓好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工和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掌握基本法、熟悉普通法、精通专业法”作为教育系统普法的基本要求,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公民基本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强化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
  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系统实际,2007年教育系统要重点普及“十法”。即宪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保密法、档案法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物权法。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江西省2007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十法”的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并组织好11月全省统一举行的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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