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的清查:要填写现金清查明细表,并与现金日记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相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说明。
(2)银行存款的清查:要填写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取得银行对帐单,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相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说明。
(3)往来款项的清查:要填写应收、应付清查明细表,并与往来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相核对。
(4)库存材料的清查:要分别填写库存材料清查明细表,并与库存材料的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相核对是否相符。
3、财产清查。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或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查明原因并说明。对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清查,要组织人员实地盘点,逐件逐项进行核对,并填写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清查明细表,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
4、接受审计。各单位资产清查的结果要接受抽查或市财政局委托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
(三)总结阶段(4月21日--5月20日)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一步予以核实,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同时将在资产清查中形成的资料,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市建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我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组 长:胡学玉 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范德喜 市建委副主任
李援朝 市建委纪检书记
成 员:刘维林 市建筑管理处主任
疏友斌 市园林处主任
何双全 市政管理处主任
胡晓勇 抗震办公室主任
华东红 城建档案馆馆长
龙 洋 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站长
李 辉 市建委人事科科长
陈朝华 市建委办公室主任
刘传扬 市建委计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科,具体负责我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主任:刘传扬,副主任:陈朝华,成员:靳卫东、周桂云、王庆、刘香芝、杨力、吴云、吴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