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
(豫建建〔2007〕63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业农民工的实际出发,在完善农民工政策、管理、服务和维权等方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我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趋势。目前我省在转移的农民工中,建设领域约占全省的1/4,是全省吸纳农民工最多的领域,也是外出劳务输出的主力军,是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做好农民工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保持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作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建筑业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为和谐河南建设,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多作贡献。
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作得主要任务:一是不断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维护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工资支付条例》,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三是督促企业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和问题,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四是检查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保障农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五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落实农民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工民主权利。六是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广泛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维护农民工精神文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