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三政〔2007〕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制度

  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目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科学执政能力,根据省政府目标管理规定和《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发〔2003〕1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管理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从目标体系的建立、具体目标的制定,到考核结果的认定,都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反对任何的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原则。列入目标管理体系的必须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或重大决策部署,部门工作一般不纳入体系范畴。
  (三)科学加压原则。目标制定要与考核相衔接,既要切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又要适度超前、积极加压。
  二、组织管理体制
  市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是市政府负责组织和推行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市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目标办)是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下设督查、协调、考评三个工作组,按照分工负责目标管理的具体业务。
  (一)督查组:设在市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的宏观协调、督促检查和共同目标的制定、监测、考评工作;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文秘工作。
  (二)协调组: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业务目标的制定、衔接工作;负责提出向省政府申报三门峡市年度责任目标建议意见、目标方案和省政府下达目标的衔接,市政府奋斗目标和各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各部门(含工业园管委会,下同)各项业务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等工作。
  (三)考评组:设在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各项业务目标的监测、考评工作;负责目标完成情况通报的起草等工作。
  三、目标的制定和分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