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
九、局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月度工作会议、处室工作会议制度。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按有关规定必须经会议讨论决定。
十、局务会议是局领导向局机关通报情况,部署工作的例会。会议由局长主持,也可由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和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可安排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上级重要批示和决定,传达重要会议精神;
(二)通报前一段工作情况和有关全局的重要事项;
(三)部署当前中心工作和下一阶段重要工作。
局务会议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议题由局长确定。各处室若有议题需要在会上通报,应事先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并准备好书面材料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报局长审定。
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并根据会议内容编发《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或《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简报》。
十一、局长办公会议是局长、副局长等集体讨论、研究和决定局重大事项的例会。会议由局长主持,也可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贯彻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合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重大政策和决定及交办的重大事项;
(二)讨论确定需要报请合肥市政府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审定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决定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请示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协调、处理全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讨论通过局作出的决定、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等;讨论、审议行政规章草案;
(六)讨论通过局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各处室若有需要会议议定的问题,应事先向分管局长汇报,并准备好书面材料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报局长审定。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一般不予呈报局长审定。列席会议的处室由办公室列出,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办公室提前通知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和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