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煤炭集团职工总医院改建干部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7〕103号)
郑州煤炭集团职工总医院:
你局《关于郑煤集团职工总医院改建病房楼住院床位费的请示》(郑矿价[2007]2号)收悉,根据豫计收费[2003]164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成本审核和房间设施情况,经研究,现对你市郑州煤炭集团职工总医院改建干部病房楼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套间(4套)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座便器、洗手面盆、冷热水、淋雨头、电视机、闭路设施、电视柜、空调、电话、更衣柜、床头柜、1+2沙发、茶几、窗帘、铝合金窗、电棒、床头灯、落地灯、集中供氧、呼叫系统、输液天轨、病床、被褥、地板砖。
110元/套·日。
二、单人间(41间)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座便器、洗手面盆、冷热水、淋雨头、电视机、闭路设施、电视柜、空调、更衣柜、床头柜、窗帘、铝合金窗、电棒、床头灯、落地灯、集中供氧、呼叫系统、输液天轨、病床、被褥、地板砖。
55元/间·日。
三、三人间(共12张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