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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食药监安〔2006〕43号)


肥东、肥西、长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科研单位、医疗机构:

  根据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2006年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合肥市实际,制定了《2006年合肥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
2006年合肥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06年合肥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药品质量、用药安全为工作的核心,认真贯彻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监管职能,针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特点,具体将遵循“创新监管、突出应急、注重长效、找准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这一工作思路,建立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抓好GLP、GCP 、GMP 、GPP的监督实施,重点加强药品研究、生产、特药的日常监管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分类管理等各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的水平,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进一步得到保障,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扩大药品GMP认证成果,加快推进医用气体、中药饮片等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
  根据国家局的部署,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医用气体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届时未在规定期限内达到GMP要求并取得《药品GMP证书》的医用气体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目前我市1家医用氧气生产企业正在积极实施GMP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认证期限在2007年底,我市的2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要早作准备,我局将加强对医用氧气、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指导,帮促企业加快认证工作进度。
  二、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完善日常监督制度
  加大药品认证跟踪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认证后药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和开展飞行检查。今年我市将采取事先不告知,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国家局、省局今年将进一步强化GMP飞行检查制度,飞行检查覆盖面不少于药品生产企业的15%,并对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通报和新闻曝光办法。我局在协助省局飞行检查的同时,将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结合血液制品、疫苗的专项检查,对血浆来源、菌毒种管理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对在跟踪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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