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主刑、附加刑的种类及其执行
9.自首、立功的概念和处理原则
10.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11.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
12.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二)分则
1.报复陷害罪
2.贪污罪
3.挪用公款罪
4.受贿罪
5.行贿罪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7.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8.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七、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1.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3)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5)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6)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刑事诉讼管辖
(1)立案管辖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即自诉案件的范围)
(2)审判管辖
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地区管辖;专门管辖
3.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机关、期限
(2)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期限
(3)逮捕的权限、适用条件
4.刑事诉讼程序
(1)起诉程序
决定提起公诉的条件;决定不起诉的情形;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起诉权;被不起诉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权
(2)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人民法院对不同案件的裁判;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上诉不加刑;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死刑的核准权;对生效判决和裁定的申诉
(3)执行程序
生效判决、裁定的种类;死刑的停止执行;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1.基本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检察监督;支持起诉原则
2.管辖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和例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协议管辖的条件);裁定管辖
3.诉讼参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