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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安庆市人事局、安庆市司法局等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市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阅卷结果进行总结验收后,报省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省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省考试情况进行通报。
  三、考试经费
  按省皖人办发[2007]74号文件规定:市、县(市、区)分别向本级财政申报这次考试专项经费,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市成立市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务员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县(市、区)也应按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将设置情况于2007年9月30日前报市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和规定
  (一)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是坚持以考促学,全面提高公务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着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考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计划,周密部署,积极做好考前的学习、培训、宣传发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此次考试是在实施公务员法后的第一次公务员全员考试,要求严、人数多、工作量大,各地各部门要按通知的要求,做好工作计划,确保按时顺利完成任务。
  (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参考人员的落实工作,对因故未参加考试的要及时安排补考。此次考试成绩要及时在个人《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登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试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参考率低于95%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四)市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347133、5347104。
  附件: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大纲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安庆市人事局

安庆市司法局

安庆市政府法制办

安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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