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安庆市人事局、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政府法制办、安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庆人办发[2007]47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司法局、政府法制办、法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省属驻宜各有关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74号),决定10月份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考试。为确保我市考试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现将我市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按照《
公务员法》列入实施公务员管理单位的领导成员和机关公务员(含已列入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实施公务员管理的省属驻宜单位领导成员和机关公务员。
二、工作安排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公共法律知识和部门、行业专业法律知识两部分。公共法律知识试卷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范围为省依法行政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考试大纲(见附件);部门、行业专业法律知识试卷命题,由省直各主管部门组织,试卷试样由省政府法制办审定。本次考试实行开卷方式。
(二)时间安排
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按省安排的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属驻宜单位的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由市统一组织。部门、行业专业法律知识的考试时间由省直各部门决定,各单位按省主管部门的要求时间组织考试。
(三)巡考检查
省、市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在公共法律知识统考时进行巡考,对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进行抽查。县(市、区)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人员做好本地区的巡考工作。
(四)阅卷验收
市直单位的公共法律知识阅卷工作由市依法行政知识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阅卷;县(市、区)依法行政知识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的阅卷工作,并将考试成绩和考区情况总结报市依法行政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行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阅卷,按照省直主管部门要求组织阅卷。市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阅卷工作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