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车船税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车船税的通知
(2007年4月27日 粤财法[2007]5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根据省政府对车船税的具体适用税额、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及对城市、农村公交车船的减免税政策等问题的批复,现就我省征收车船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车船的具体适用税额
  确定我省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如下:

  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计税单位:元/辆.车、元/吨(自重).年

┌─────────┬────────┬────┬────────────────┐
│   税 目    │  计税标准  │每年税额│       备注       │
├────┬────┼────────┼────┼────────────────┤
│载客汽车│大型客车│核定载客≥20人每│ 600  │      包括电车      │
│    │    │    辆    │    │                │
│    ├────┼────────┼────┤                │
│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10-19人 │ 480  │                │
│    │    │   每辆   │    │                │
│    ├────┼────────┼────┤                │
│    │小型客车│核定载客≤9人每 │ 420  │                │
│    │    │    辆    │    │                │
│    ├────┼────────┼────┤                │
│    │微型客车│发动机气缸排气量│ 240  │                │
│    │    │  ≤1升每辆  │    │                │
├────┴────┼────────┼────┼────────────────┤
│   载货汽车   │  按自重每吨  │  96  │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
├─────────┤        ├────┼────────────────┤
│   三轮汽车   │        │  96  │                │
├─────────┤        ├────┼────────────────┤
│   低速货车   │        │  96  │                │
├─────────┤        ├────┼────────────────┤
│  专业作业车  │        │  96  │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专项│
│         │        │    │作业的汽车。          │
├─────────┤        ├────┼────────────────┤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  96  │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设备的轮式│
│         │        │    │自行机械。           │
├─────────┤        ├────┼────────────────┤
│  客货两用车  │        │  96  │                │
├─────────┼────────┼────┼────────────────┤
│   摩托车   │   每辆   │  96  │                │
├─────────┼────────┼────┼────────────────┤
│    船舶    │净吨位≥10001吨 │  6  │拖船是专门用于拖(推)动运输船舶│
│         │   每吨   │    │的专业作业船舶。        │
│         ├────────┼────┼────────────────┤
│         │净吨位2001吨-100│  5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
│         │  00吨每吨  │    │50%计算。            │
│         ├────────┼────┤                │
│         │净吨位201吨-2000│  4  │                │
│         │   吨每吨   │    │                │
│         ├────────┼────┤                │
│         │净吨位≤200吨每 │  3  │                │
│         │    吨    │    │                │
└─────────┴────────┴────┴────────────────┘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