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巩固阶段(2008年2-3月)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和房地产企业、拆迁企业、中介机构要不断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事业单位内控机制;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修订、完善房地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制定完善行规、行约,加强对开发商以及相关拆迁企业、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
2、各地要建立健全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对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已建成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城市,要抓紧将所有商品房预售项目纳入系统管理。未建成系统的城市要抓紧建设,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要充分发挥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规范商品房的预售审批、楼盘信息、合同签订与备案、产权登记的管理,遏制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创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一、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主管部门自查表(略)
附件三、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查表(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查表(略)
附件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略)
附件一
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广东省建设厅厅长 劳应勋
副组长:广东省建设厅副厅长 房庆方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李师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朝明
广东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心
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 张渝
广东省国税局总经济师 朱江涛
广东省地税局纪检组长 许振嘉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亚明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 叶冬
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 彭海斌
成 员:广东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杜挺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处处长 王超锋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邹清莲
广东省审计厅固定资产审计处副处长 刘桂香
广东省监察厅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杨汉军
广东省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彭妙群
广东省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方佳雄
联络员:广东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张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