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思路和目标
整合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型就医服务和管理体系,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的首诊负责制、双向转诊一体化服务和管理。即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本医疗服务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核心,协议大医院为指导的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大病一体化服务和管理体系(急诊、抢救除外)。
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和管理纳入新型医疗保险就医服务和管理体系。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就医服务管理新秩序
按照协议大医院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体化卫生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员就医首先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或直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将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转交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住院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社区卫生服务站转来的疑难病及限于条件诊断不明确的参保人员及时转入协议大医院进行诊治。协议大医院经过诊疗后遵照转诊(院)标准再将那些诊断明确、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恢复期)需要恢复治疗的参保人员及时转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转回的参保人员的病情及居住情况,决定是否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住院进行恢复性治疗,或转给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一般性的治疗,或纳入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负责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和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来的门诊大病的服务管理以及对前来就医的参保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的一体化管理。
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大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协议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能力确定门诊大病患者的具体管理单位。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政策保障体系
(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参保人员(家庭)签约服务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为参保人提供全方位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临床操作规范、诊疗指南、用药规范和出入院标准等技术规范。树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工作重点从一般性的行政约束和经办监管向制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进行转变的管理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