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饲料饲草生产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饲料工业,重点建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大型饲料加工企业,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强化饲料监测,建立健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搞好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等技术。支持开发蛋白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推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

  四、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一)加强畜禽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投入品使用管理,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使用,实现养殖全过程质量监控。推行动物标识制度,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

  (二)加强畜禽屠宰加工环节监管。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全面开展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技能培训,继续实行屠宰加工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屠宰场(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三)加强畜禽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畜禽产品卫生安全监测,落实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使用的查处力度,保证上市畜禽产品的质量。加强对液态奶和其他畜禽产品的市场监管,完善液态奶标识制度。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努力扩大畜产品出口。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一)完善畜牧业基础设施。各地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强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小区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国家规定,对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大型环保设施给予补助。加大对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饲草饲料生产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二)扩大对畜牧业的财税支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畜禽良种、种质资源保护、优质饲草基地和标准化养殖小区示范等方面建设。积极落实畜禽良种补贴政策,建立畜禽良种补贴制度,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范围。在安排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等专项资金时,要对畜牧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继续清理畜禽生产、屠宰加工和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税费,减轻养殖农户和企业负担,降低生产成本。畜禽养殖环节不征收任何税;收购贩运环节,只在销售地征收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得在收购地征收。按国家规定,“十一五”期间引进优良种畜禽、牧草种子,继续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畜禽养殖和非经营性饲料加工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水、用电政策。凡国务院和省政府没有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收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