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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等十三户企业2006年度资源税的批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等十三户企业2006年度资源税的批复
(粤地税发[2007]139号)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减免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等十三户企业2006年度资源税的请示》(韶地税发〔2007〕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等十三户企业因遭受“7.15”特大洪灾的影响,经济损失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及《关于继续支持我省灾区灾后复产落实税收扶持政策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175号)规定,同意减免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等十三户企业2006年度资源税1245000元。

  附件: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等十三户企业资源税减免情况表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等十三户企业资源税减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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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乐昌市林盛水泥厂     │         8,000.00│
├─────────────┼─────────────┼─────────────┤
│2             │湖南湘乡石柱建筑工程公司 │         50,000.00│
├─────────────┼─────────────┼─────────────┤
│3             │乐昌市汇力水泥有限公司  │         40,000.00│
├─────────────┼─────────────┼─────────────┤
│4             │中铁隧道集团武广高速铁路项│        100,000.00│
│             │目部           │             │
├─────────────┼─────────────┼─────────────┤
│5             │乐昌市宏兴水泥有限公司  │         50,000.00│
├─────────────┼─────────────┼─────────────┤
│6             │乐昌市坪石三益水泥股份合作│         30,000.00│
│             │公司           │             │
├─────────────┼─────────────┼─────────────┤
│7             │乐昌市联达水泥有限公司  │         80,000.00│
├─────────────┼─────────────┼─────────────┤
│8             │乐昌市荣昌水泥有限公司  │         60,000.00│
├─────────────┼─────────────┼─────────────┤
│9             │乐昌市长兴水泥厂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            │韶关昌泥建材有限公司   │        600,000.00│
├─────────────┼─────────────┼─────────────┤
│11            │乐昌市广龙萤石有限公司  │         7,000.00│
├─────────────┼─────────────┼─────────────┤
│12            │乐昌市南岭水泥厂     │         50,000.00│
├─────────────┼─────────────┼─────────────┤
│13            │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
├─────────────┴─────────────┼─────────────┤
│合计                         │       1,24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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