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办机构。根据统一安排,我市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业务由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济南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具体承办。其中,平阴县、商河县、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长清区和高新区由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济南分公司承保;章丘市和济阳县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承保。
三、扶持政策
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的保费由政府和投保养殖户共同承担。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保费由政府补贴80%,投保养殖户承担20%,即政府每头补贴48元,投保养殖户每头承担12元。
政府保费补贴资金由市(含省)、县按6:4的比例分担,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政府承担保费的比例,提前向经办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年终据实结算。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指导协调机制。市里成立由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办、市保险行业协会、经办机构参加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二)落实工作职责。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并对保费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畜牧部门要建立健全防疫防灾工作体系,加大疫情监测,做到应免保险生猪免疫率100%,协助经办机构做好承保、疾病治疗、理赔查勘定损工作。市金融办要督促保险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保险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对擅自更改生猪保险条款费率、损害投保养殖户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经营资格。各经办机构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向广大养殖户宣传国家关于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政策规定,宣传开展能繁母猪保险给广大养殖户带来的实际利益,增强广大养殖户养猪致富的信心,动员养殖户积极投保,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完善相关政策扶持措施,逐步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生猪生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