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提高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广泛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信访属地化管理责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市)区,切实维护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加强土地承包规范化管理。按照全省换发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工作要求,强化土地承包管理,到2007年底,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做到土地承包相关文件、合同、方案、台帐、表册等资料完整齐全,土地承包相关信息实行微机化管理。
(四)切实遏制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地意识,严格规范征地程序,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保护基本农田的“五不准”规定,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五)切实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加强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四、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要在检查农村土地承包和征占地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检查土地延包30年的后续完善工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换发补发工作的进展情况。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合同和确权确股协议未签订到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不到户、土地确权确股收益不能及时、足额兑现到户的问题。
(二)检查承包期内随意收回、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继续实行“两田制”和违规留取机动地的情况。依法纠正随意收回、调整农民承包地,继续实行“两田制”和违规留取机动地的问题。
(三)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依法纠正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四)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方案。针对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农村土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等事宜,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五)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的问题。
(六)检查农民土地问题信访情况。依法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制,纠正职能部门不作为、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七)检查农村土地征占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民土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