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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3.2009年度:实现劳动保障网络到县区、街道、社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全面覆盖,有条件的市将网络延伸至村镇,实现与财政、税务、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结;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完成省统一应用软件的全省推广应用,实现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各项业务协同管理,实现业务经办的全程信息化;建立全省退休人员指纹信息库,实现退休人员生存状况信息化管理;进行就业状况分析、社会保险数据分析、宏观决策分析试点工作;推广应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异地网上招聘求职、异地领取养老保险金、异地医疗就诊等业务的试点工作。

  4.2010年度:建立覆盖全省的宏观决策数据库,包括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劳动就业监测数据库,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监测数据库,实现上述信息在省、市两级的集中,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以统计分析、决策支持为主要内容的宏观决策支撑体系。建立数据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在全部地区实现对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非现场监督;实现异地网上招聘求职、异地领取养老保险金、异地医疗就诊等业务的实时办理;实现对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的技术支持;总结“十一五”期间全省金保工程建设情况。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进行,重大问题提交省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省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建设的原则要求,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做好本地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2.加强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各市建立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保障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的需要。建立全省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联动体系,实现优势技术资源共享,保障全省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工作持续发展。

  3.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各市按照业务数据集中管理,实现“同人、同城、同库”的建设目标,加强硬件、网络、数据、人力等各类资源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实现应用系统、网络设备、公共服务窗口、社会保障卡及管理体制等资源的统一,充分发挥统一资源的作用。

  4.落实建设和维护经费。按照信息系统建设统一规划、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市落实本地金保工程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费用,并按要求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科目。同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多渠道筹措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资金,广泛吸引社会投资,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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