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动物园租借大熊猫展出期间门票价格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动物园租借大熊猫展出期间门票价格的批复
(郑价金〔2007〕17号)


郑州市动物园:

  你单位《关于租借大熊猫展出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结合你单位和此次大熊猫展出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在成本审核的基础上,我局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大熊猫展出期间熊猫馆的门票价格执行10元/人·次;1.10-1.30米的儿童票价5元/人·次;1.1米以下儿童免费。

  二、此次大熊猫展出售票处设在大熊猫展馆入口处。

  三、对学生、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及旅游团体可以实行优惠票价,具体优惠办法及幅度由你单位自行掌握,并报我局备案。

  四、你园应加强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并将门票价格及优惠办法在售票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