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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县(市)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县(市)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7〕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加强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现就建立县(市)区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县(市)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县(市)区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在新形势下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增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的有效形式;是工会参政议政,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这项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切实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的作用。
  二、切实保证联席会议的有序运作。各县(市)区政府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与同级工会组织加强协调与沟通,围绕涉及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大举措,企业改革中职工下岗、安置、再就业工作,涉及职工社会保障利益,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利益的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等,确定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内容,并就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机制、组织机制、会议形式、运作程序、参加人员、议题和内容、会议结果与落实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保证联席会议制度有序运作。年内,各县(市)区都要争取建立此项制度,并有效地开展工作,已经建立制度的县(市)区要在实践中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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